劝学 第六篇

by chenweiyong 2009/1/20 15:05:43

第 六 篇
    论尊重国法
    政府是代表国民,按照国民的意志执行事务的。它的职责不外乎是制裁罪人和保护无罪的人。这就是执行国民的意志。如能达到这种目的,对于国家是有益处的。本来有罪的人就是恶人,无罪的人就是善人,如有恶人想来妨害善人,善人就须自行预防;有想杀害自己父母妻子的人就捕而杀之;有想盗窃自己财产的人就捕而鞭笞之,这是没有什么不合理的。
    但是要用个人有限的力量来对付和防止多数的恶人却是很费力的。即令有相当准备,也要花很大的费用,并且不会有什么效果。所以就如上述那样,订下了这样的约束:建立代表全体国民的政府,以尽其保护善人的职责,而官吏的薪俸和其他政府的各项费用,都由国民来负担。既然政府代表全体国民而行使政权,那么政府所做的就是国民的事,国民也就必须服从政府的法令,这也是国民和政府间的约束。因此国民服从政府,并不是服从政府制定的法令,而是服从自己所制定的法令;国民破坏法令,并不是破坏政府制定的法令,而是破坏自己所制定的法令;国民因违法而受到刑罚,也并不是被政府处罚,而是由自己所制定的法令处罚。换言之,这就是意味着国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事:第一是建立代表自己的政府,来制裁国内的恶人和保护善人,第二是严守同政府的约束,服从国法,并接受保护。
    如上所述,国民既已与政府约定,把执行政令的权力委交政府,那就丝毫不能破坏这种约束和违背法令。比方逮捕杀人犯和处以死刑是政府的权力;逮捕和监禁盗贼是政府的权力;提起公诉是政府的权力;取缔流氓斗殴是政府的权力,人民是丝毫不能干涉这些权力的。如果违背这项原则,私杀罪人,或捕擒盗贼私加体罚等等,那就成为触犯国法而私自裁判他人罪行的人,叫做私设公堂,是不能免于罪责的。对于这种罪行,文明各国所定的制裁法律都很严格,真可以说是威而不猛。
    但是在我们日本,政府的权威虽然好象很大,可是有些人民只畏惧政府之尊,而不知法之可贵。兹将私自裁判的弊害和国法之可贵缕述如下:譬如有强盗进入我们的家里,威胁家人,想要掠夺金钱,此时作为家长的职责应当是将事件的经过报告政府,听候政府处理。但如事出火急,已经来不及报告政府,而盗贼已在纷扰中进入贮藏室,就要把金钱抢走。若是想在这种情势下加以制止,就连家长的生命也有危险,因此全家被迫要进行私人防御,作为一时权宜之计而擒拿这个强盗,然后诉诸政府。擒拿时可能使用棍棒利刃,还可能伤害盗贼或打断盗贼的腿,万分紧急时甚至可能枪杀之。尽管如此,主人毕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,才采取上述一时权宜之计,其目的决不是追究盗贼的违法、处罚盗贼的罪行。因为处罚罪人只是政府的权限,而不是私人的职责。所以用私人的力量拿住盗贼以后,作为一个平民,就不许伤害他,殴打他,也不许对他稍加侵犯,只有诉诸政府,听候政府的审判。假如拿住盗贼以后乘怒杀伤和殴打他,其罪行就等于杀害和殴打无罪的人。譬如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,盗窃现款十元者处笞刑一百,用脚踢他的脸的人也处笞刑一百。在这里如有盗贼侵入他人住宅,盗窃了十元钱以后想要逃走,却被主人拿住,并将其捆绑起来,甚至乘怒用脚踢了他的脸,那么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来办,犯窃款十元之罪的贼固应处以笞刑一百,而主人犯了平民私自制裁盗贼和用脚踢他的脸之罪,也须处以笞刑一百。国法之严如此,所以人们不可不有所畏惧。从上述道理来考虑,可以理解报仇是不妥的。①杀我父母的人是在国内杀人的公众的罪人,逮捕处刑只是政府的职责,而非平民所能干予,纵因自己是被杀者的儿子,也没有私自代替政府杀害这个公众的罪人的道理。那不仅是冒失大胆的举动,也可说是不顾人民的职责、违背与政府订立的约束。假如政府对此处理不当或偏袒罪人,也只能根据不公正的情形对政府提出控诉。无论发生什么事故,都不能自己动手;即使杀亲的仇人在眼前徘徊,也没有私自杀害他的道理。
    在从前德川时代,浅野②的家臣们为了给主人报仇,杀了吉良上野介,世间称之为赤穗义士,那岂不是大错而特错吗!
    当时日本的政府就是德川幕府,浅野内匠头、吉良上野介③和浅野的家臣们都是日本的国民,即都是约定服从政府法律,受政府保护的人。但因一时错误,上野介对内匠头有了无礼行为,内匠头竟不知诉诸政府,而在盛怒之下想私自杀害上野介,遂至引起双方争斗。德川政府裁判责令内匠头切腹自杀,上野介免刑。这一裁判实在是不公正的。可是浅野的家臣们如果认为这个裁判不公正的话,为什么不诉诸政府呢?兹假设四十七位义士于计议以后,据理依法诉诸政府,也许政府暴虐,初时对这个诉讼置之不理,也可能把他们逮捕处死。尽管如此,假如他们有一个被杀,仍不畏惧,又代之上诉,前仆后继地向政府控诉,一直到四十七名家臣诉尽了理、丧尽了命为止,那么不管它是怎样坏的政府,总会终于为理所屈,对上野介加以刑罚,从而改正其判决,只有这样才可以叫做真正的义士。但是他们过去不明白这种道理,身为人民而不知尊重国法,妄自杀害上野介,真可以说是错认了人民职分,侵犯了政府权限,私自制裁了别人的罪行。所幸当时德川政府把这些暴徒都处了刑,而使事件平息了结。
    假如不加惩处,那么吉良的族人一定会对赤穗的家臣们进行复仇而杀害他们,接着家臣们的族人又要对吉良的族人进行复仇,仇仇相报,永无休日,不到双方的族人和朋友死尽不止,所谓无政无法的社会就是这样的。私自制裁之遗害国家如此,岂可不慎?
    从前日本古时对于农民商人之辈冒犯了具有武士身分的人,设有格杀勿论的法律,这是政府公然默许私人制裁,岂非荒谬已极?凡是一个国家的法制,只应该由唯一的政府来施行,法制愈滥,政府的权力也随之愈弱。例如封建时代的三百诸侯,都握有生杀之权,从而政府的力量也就相应地削弱了。
    私自制裁中最厉害的和为害政治最大的就是暗杀。环顾古今暗杀事件,有的是为了私怨,有的是为了夺取金钱。企图进行这种暗杀的人们,本来就怀着犯罪的决心,自己打算做个罪人。另外还有一种暗杀,并不是为了私人目的,而是憎恶所谓政敌(Politicalenemy)而加以杀害。这种人由于各自政见不同,即以个人的见解,裁决他人的罪行,并侵害政府的权限,随意杀人,而且不仅恬不知耻,反而自鸣得意,自称为奉行天诛。也有人加以赞扬,称之为报国之士。可是所谓天诛,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呢?难道说是替天代行诛罚的意思吗?
    如果是这种意思,那就先要想一下自己的身分。
    本来在一个国家里居住,无论和政府缔结什么契约,总须约定遵守国法并接受保护。如在国家政事中发现令人不平的事,或认为有人危害国家,理应平心静气地诉诸政府。对政府置之不理,而自己来做替天行道的事,岂不是逾分已极吗?归根结底,这样的人虽然性情耿直,但是昧于事物之理,只知忧国之当然,而不知忧国之所以然。试观天下古今的事实,未曾有以暗杀而能成大事和增进人间幸福的。
    不知尊重国法的人仅知畏惧官吏,在官吏面前尽量设法逃避表面上的罪名,实际上却已犯罪,而不以为耻。不仅不以为耻,还以其狡猾地破坏法制和逃避罪行为能事,企图博得好评。在现今社会上的日常谈话中,常有人说道,这虽是国家的大法,但也不过是政府的外表,要办某件事,只要私下计议妥当,使无碍于外表的大法,就成为公开的秘密了。
    这种人边笑边谈,毫不内疚于心,甚至于还和小吏们秘密策划,互相勾结,而装做无罪的人。固然国家的“大法”是过于烦琐,如果不是这样,前述阴谋也可能不会发生,但是从一国的政治来讲,却是最可怕的弊端。因为这样会养成轻蔑国法的习惯,助长一般人民不诚实的风气,不遵守应当遵守的法律,终于酿成罪行。
    例如禁止当街小便是现今政府的法律,可是人民却不能体会这个禁令之可贵,仅仅是怕遇见巡警,因此在日暮人稀的时候,等到没有巡警便违法自行方便,没想到竟被发现而受到了处罚。他们虽然当面认罪,但是内心并未体会到是犯了严肃的国法才被处罚,而只认为是倒霉才碰到了可怕的巡警。这种情况岂不令人可叹?因此,政府立法应力求简易,法律既定,就必须严格执行。如果人民看到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有不便之处,就应该毫无顾虑地提出意见。
    如已承认这些法律,并在其下生活,就不应窃议是非,而须严格遵守。
    我们庆应义塾在上个月发生过这样一件事:贵族太田资美④先生,从前年起捐款雇用一个美国人充任义塾教师。
    这次任期已满,准备雇用另外一个美国人,已经和本人谈妥,遂由太田具文向东京府申请让这个美国人充任义塾的文学教师。但据教育部的条文规定,用私款雇用私立学校教师,虽是私人教育,当教师的也必须持有在本国学完该学科的毕业证书,否则不准雇用。可是这次想雇用的美国人没有这种证书,教育部就通知太田说:要是只当语学教师尚无不可,若按照申请内容派他充任文学教师却碍难照准。接着福泽谕吉又向东京府提出书面申请,指出这位教师虽然没有毕业证书,但其学力足以教授本校学生,故请按照太田的申请准予任用;并提出,虽说申请雇用那个美国人为语学教师,可以邀准,但是我校学生原来是想学文学,不愿伪称语学以欺政府。结果由于教育部的规定不能变更,谕吉的申请也被驳回。因此已经谈妥的教师就不能雇用,那人已于去年十二月下旬离日返美,太田先生的心愿成为泡影,数百学生也为之失望。这实在不仅是一个私立学校的不幸,又大大妨害了我国文学的研究,真是不智已极。但因顾全国家法制的尊严,也就无可奈何了。最近我们还想再申请一次,曾与太田等人就此事在社中进行磋商,认为教育部所规定的私立学校教师规程固属国家大法,但如将文学字样改为语学二字,申请便可邀准,对学生即为大幸,似可进行。可是经过再三商议以后,终于认为这次不能雇用那位教师,虽然可能影响学生们的学业,然而欺瞒政府又是士君子所耻,所以谨守国法,不违人民本分是为上策,此事就告一段落了。本来一个私立学校的问题似乎是无关重要,但因上述议论的主旨有关世道,所以附记篇末。
    ①作者写此文的前一年,即明治六年二月,政府公布了禁止报仇的法令。——校者
    ②浅野,播州诸侯。其封地名赤穗,今属广岛县。——译者
    ③内匠头是浅野长矩的职名,司理土木工程事务,相当于清朝的营造司郎中;上野(州名)介是吉良义央的官职。介是次官。——译者
    ④田资美:原为远州挂川藩主。明治四年入庆应义塾学习,后为赞助人。——校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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劝学 第五篇

by chenweiyong 2009/1/20 15:04:42

第五篇
  《劝学篇》本来是以提供民众读本和小学课本为目的而写的,所以在第一篇到第二、三篇中尽量使用了通俗文字,以期易于阅读。但第四篇的文体稍有改变,间或用了一些较难的文字。第五篇则系明治七年元旦庆应义塾同志集会时的讲话记录。文章的体裁也与第四篇大致相同,或者不免有些难解之处。四、五两篇毕竟是以学者为对象而立论的文章,所以采用这样的写法。世间学者一般都很小心,勇气不够,可是阅读文字的力量是够的,那怕怎样深的文字,也不感到困难,所以我就未加考虑地把这两篇文字写得难了一些,其意义也自然比较高深,因此《劝学篇》一书便失去了作为一般民众读本的意义,对于初学的人们说来,是很抱歉的。可是从第六篇以后,仍恢复了原来的体裁,力求容易理解,以期便于初学,不再用较难的文字了。希望读者不要拿这两篇来评定全书的难易。
  明治七年元旦献词
    我们今天在庆应义塾迎接明治七年的元旦。这个年号是我国独立的年号,这个义塾是我社独立兴办的义塾;能在独立的义塾中迎接独立的新年,岂不是很可喜的事吗?可是,凡事得之可喜,失之可忧,所以在今天高兴的时候,不要忘了他日之忧。
    我国虽因历代治乱相循,政府迭有变更,但是直到现在为止,始终没有丧失独立。其原因就在于国民安于锁国的风习,治乱兴废不与外国相关。既与外国不发生关系,所以治是一国国内的治,乱也是一国国内的乱。再者经过这种治乱而不曾丧失的独立,也只是一国国内的独立,而不是和外国争锋以后所得到的独立。这就象关在家里抚养、还没有和外人接触过的儿童一样,其脆弱性是可想而知的。
    现在我国忽然和外国建立邦交,国内的事没有一件不与对外关系息息相关,差不多每件事情都要比照外国办理。如将我国自古以来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和今日西洋各国的状况相比较,那就不仅要“退避三舍”,就是想摹仿他们,也不免望洋兴叹,因此更加感觉到我国独立的不巩固了。
    一国的文明程度不能从外表来衡量,所谓学校、工业、陆海军等等,都只是文明的外表,达到这种文明的外表,并非难事,只要用钱就可以买到。可是在这里还有一种无形的东西,眼睛看不到,耳朵听不到,既不能买卖,又不能借贷;它普遍存在于全国人民之中,作用很强。要是没有这种东西,国家的学校、工业、海陆军等等也就失去效用,真可以称之为“文明的精神”,它是一种极其伟大而又重要的东西。这究竟是什么呢?就是人民的独立精神。
    近来我国政府虽然不断开设学校和倡办工业,海陆军制度也大为改观,略具文明的形式。可是人民还没有抱定巩固我国独立的决心,并对外进行竞争。不仅如此,即令偶然有机会得知西方情况的人,也是在尚未了解以前就害怕起来,既然抱着害怕的心理,那么即使我们略有所得,也不能对外运用。可见人民若是没有独立的精神,那些文明的形式也就终于会成为无用的长物了。
    我国人民没有独立精神的原因,是由于数千年来国家的政权完全由政府一手掌握,从文事武备到工商各业,以至于民间的生活细节,都要归政府管辖。人民只知在政府指使下奔走效劳,国家好象是政府的私有物,人民不过是国家的食客。人民既成了流浪的食客,仅得寄食于国中,便把国家看成旅馆一般,从来没有加以深切的关怀,也得不到表现独立精神的机会,久之就酿成全国的风气,到了现在,更是变本加厉了。大凡世间事物,不进则退,不退则进,决无不进不退停滞不动之理。试观现在日本的情形,纵然文明的形式虽似有所进步,而作为文明精神的人民独立精神却日益退步。
    兹就这点来讨论一下:在以前的足利①和德川时代,政府只凭强力来役使人民,人民服从政府是由于力量不足。力量不足并不是衷心悦服,只是害怕政府的强力而表面服从罢了。现在的政府则不仅有力量,还有敏锐的智慧,向来作事不失时机,所以维新不到十年,就有了学校和兵备的改革、铁道电报的铺设,还建筑了隧道、铁桥等,其决断的神速,成绩的辉煌,实足令人耳目一新。
    然而这些学校、兵备乃是政府的学校、兵备,铁道、电信也是政府的铁道、电信,隧道、铁桥自然也是政府的隧道、铁桥。至于人民究竟是如何看法呢?人们都说:政府不仅有能力,而且有智慧,实在远非我等所及;政府是在上面掌管着国家,而我们仅在下面依赖着国家,忧国之事是上面政府的责任,和下面的百姓无关。总的说来,就是古时的政府使用威力,现在的政府力智兼用;古时的政府缺乏治民的方法,现在的政府富于智术;古时的政府是锉抑民力,现在的政府是收揽民心;古时的政府是从外面侵犯人民,现在的政府是从内部控制人民;古时的人民把政府看做是鬼,现在的人民却把政府看做是神;古时的人民畏惧政府,现在的人民则崇拜政府。若不乘这种情势来改弦更张,则政府今后举办事业,纵然越来越具备文明形式,人民却会越来越丧失独立精神,从而文明的精神也会逐渐衰退。例如现在政府建立了常备军,人民本应视为护国的军队,兴高彩烈地祝其壮大,然而事实上却反而把它看成是威吓人民的工具,只有心怀恐怖。又如现在政府开办了学校和铺设了铁道,人民本应把它当作一国文明的象征,加以夸耀,但实际上却把它视为政府的恩惠,在这种恩赐之下越发增加依赖心理。人民既然对本国政府抱有畏缩恐惧的心理,又哪里谈得到在文明上和外国竞争呢?所以说如果人民没有独立精神,则徒具形式的文明,不仅是无用的废物,而且反而会使民心萎靡。
    由此可见,一国的文明,既不可由上面的政府发起,又不能自下面的一般人民产生,而须由居于二者之间的人来兴办,一面向人民群众指出方向,一面与政府共同协力,才能期望其成功。考察西洋各国历史,经营工商业的办法没有一件是政府创造的。它的基本技术,都是居社会中等地位的学者们研究出来的。例如蒸汽机是瓦特发明的,铁道是斯蒂芬荪研制的,首论经济规律和改变经商方法的是亚当。斯密的功劳。这些大专家(即所谓“中产阶级”)既不是国家的执政者,也不是干体力活的小民,而是居于国内的中等地位,用智力来领导社会的人们。他们的研究发明,先是一个人在心里有所领悟,然后公开发表,在实际施行中广结私人同志,使其日益发展壮大,把造福人民的事业留传万世。
    在这个时候,政府只须不加妨碍,适当的予以鼓励,并考察人心所向,尽量加以保护就行了。所以兴办文明事业的是个别人民,而保护文明事业的则系政府,这样一国人民就能把增进文明引为己任,互相比赛竞争,互相羡慕夸耀。国内有一件好事,全国人民都拍手称快,惟恐别国捷足先登,所以文明的事业就都成为增长人民志气的工具,一事一物无不有助于国家独立的。然而我国的现况却与上述情形相反。
    今天在我国居于那种“中产阶级”地位,可以首倡文明、维持国家独立的只是一些学者。可是这些学者观察时事的眼光不高,或者忧国不如忧己那样深切,或者溺于世风,以为只有倚仗政府才能成事,几乎都不安于其学者的地位,而走上了宦途,奔走于微末的俗务,徒劳身心。他们的举动虽多可笑之处,但却甘心而为之,别人也就不以为怪;甚至有人认为这种现象是“野无遗贤”,而感到高兴。这固然是时势使然,其罪不在某个人的身上,但是为了国家的文明前途着想,却可以说是一大灾难。学者身当增进文明的大任,坐视文明精神日渐衰退而不以为忧,真足令人长叹息和痛哭了。惟独我们庆应义塾的同仁,尚能免此灾祸,几年来还没有丧失独立,在独立的义塾中培养独立的精神,并期进而维护全国的独立。但是社会潮流的力量有如急流狂飙,要在这种激流中屹立不动确非易事。如果没有非常的勇气毅力,便会不知不觉地随波逐流,往往有失足的危险。原来人的勇气不能仅凭读书而得,读书是求学的方法,学问是作事的方法,若不经常接触实际熟悉事务,决不会产生勇气。我们同仁中已经掌握方法的人,就应当忍受贫苦,克服困难,把获得的知识应用到文明事业上去。至于可办的事业则不胜枚举,如振兴商业,研究法律,兴办工厂,开发农业和从事著作翻译及新闻出版事业等。我们应当把一切文明事业都引为己任,为民前驱,协助政府,使公私的力量平衡,以增进全国的实力,而将脆弱的独立奠定在不可动摇的基础上,与外国实行竞赛而毫不退让。如果从现在起过了几十个新年以后,再回想今天的光景,不但不觉得今天的独立可喜,反而觉得可怜可笑的话,岂不是一件很大的快事吗?因此我希望学者们认定正确的方向,并努力求其实现。
① 足利时代(1378—1565)亦称室町时代,初代将军为足利尊氏。——译者

第五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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劝学 第四篇

by chenweiyong 2009/1/20 15:01:44

第 四 篇
    论学者的职分①
    近来私下听到有见识的人说:有人问“今后日本的盛衰虽难依凭智力来明确推断,但不知究竟有无丧失独立之虞,照目前的形势来看,如果日本能够逐渐进步,是不是可能达到文明昌盛之域”;还有人怀疑“日本能否保持独立的问题,若不经过二三十年。很明显是难以预期的。“甚至于还有人听信极其蔑视日本的外国人的说法,觉得不管怎样,“横竖日本的独立是危险的”。
    当然我们不会一听人说就信以为真,失掉希望,但如根本上对能否保持独立这一点没有疑虑,也就没有理由提出这样疑问来了。假如我们到英国去问不列颠能不能保持独立?人们一定会笑而不答,因为他们对于这个问题毫不怀疑。然则日本的文明程度虽似较前进步,却不免对其前途怀有疑虑,生为日本人,怎能不为之寒心?我认为既生为日本人,就不能不明确认识和尽到各人的本分。本来“政”这个字所包含的事务是政府的职责,但与政府无关的民间事务还有很多,所以为着办好全国的事,人民与政府必须互相配合,我们尽国民的本分,政府尽政府的本分,彼此互助,才能维持全国的独立。
    凡是要维持一件事物,必须使其力量平衡。譬如人的身体,要维持健康,就非有饮食、空气和阳光不可。外受寒热痛痒的刺激,体内再作相应的活动,就能发生调和全身的功用。如果突然丧失外界的刺激,置之不顾,单靠体内的活动,则人身的健康是一天都不能维持的。一个国家也是这样,政是一国的功用,要调和功用来保卫国家独立,必须内有政府的力量,外有人民的力量,内外互相呼应,保持力量平衡。因此政府犹如体内活动,人民犹如外界刺激,如果突然把刺激去掉,只凭政府力量去活动,那么一国的独立就一天也不能保持了。如能明白养生的道理,并将其原则运用在治国上,就不会怀疑这个道理了。
    今试观察我国现势,其不及外国之处,就是学术、贸易和法律。世界文明不外就是这三项。如果这三项不完备,国家就不能独立,这是不待识者就会明白的。但是我国这三项都不完备。
    从维新的时候起,政府方面虽不是没有花费人力、物力,也不是才力不够;但其多数措施总是不能令人满意,原因就在于人民的无知文盲。政府既知原因所在,就不断开辟奖励学问,议订法律和规定商法之道,或者晓谕人民,或者示以先例。但虽用尽各种方法,而至今未见实效,就是因为政府依然是专制政府,人民依然是没有志气的愚民。这些努力也许稍微促进了一些进步,但如与所费的精力和金钱相较,则所得到的效果是不够的。这是什么原故呢?就是因为一国的文明事业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来举办。
    也许有人说:政府暂时驾御这类愚民是一时的策略,等他们将来智德增进,自然就会进入文明之域。这种话是可说而不可行的。我全国人民苦于数千年的专制统治,人人都不能把心里所想的说出来,而是互相欺骗来偷安逃罪。大家以为欺骗是做人的法宝,不诚不实成为日常的习惯,既不知耻,也不以为怪,真是自身的廉耻丧尽,又何暇关心国事?政府为了矫正这种毛病,却越发虚张声势,不是恫吓,就是叱责。
    本想用强力来导致诚实之风,却使人民对于政府更不信任,这种情况恰如用火来救火,终至上下隔绝,成为一种无形的风气(相当于英语中的“Spirit”),不能马上去掉。现在政府在表面上虽然大有改变,但是专制压迫的风气还是存在。人民虽然也好象得到一点权利,可是那种卑屈和不信任的风气仍与往日无异。这种风气无形无体,不能就一个人、一件事来形容它,而它的实际力量是很强的。我们如果从它在整个社会上的表现来看,即明显可知其不虚弱。
    试举一例来说明。就当今官吏的私人言行来看,都是些豁达大度的士君子,我们不但对他们没有成见,而且对他们有些言行还会表示敬佩。另一方面,平民之中也不见得都是无能的愚民,也有少数公正诚实的良民。可是这些士君子在参加政府办事的时候,他们的措施却有很多是为我们所不满的。
    同时那些诚实的良民只要一接近政府,就马上卑屈起来,以伪诈诡计欺骗官吏而不以为耻。这种士君子为政和良民陷于卑屈的情形就象一身两头的人,在私为智者,在官为愚民,又可以说是“散则明,聚则暗”。政府应该是聚集许多智者的地方,而做出愚人的事情,能不令人奇怪吗?追究其根本原因,当系上述风气的影响,以致人们不能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。维新以来,政府虽然振兴学术、法律与贸易等,却没有见效,其原因亦即在此。用一时权术来驾御人民,以待智德增进,假如这不是用威力来强迫人民进入文明,就是用欺骗的手段使人民趋于善良的策略。政府若用威力,人民就拿诈伪来应付;政府若使用欺诈,人民就只表面服从,这不能说是上策。策略纵然巧妙,用它来推进文明是无益的。所以说推进社会文明是不能光靠政府的力量的。由此可见,如果现在我国要进入文明之域,必须首先把浸润人心的风气扫除干净。
    其扫除的方法,靠政府的命令与私人说教都很难收效,一定要有先进者和向人民示范的人。示范人物既不能在农民和商人中间寻找,又不能在日本国学家和汉学家中间寻找,只有洋学家足当此任,但也不能对他们抱完全依赖的心理。近来社会上这一派人物已渐渐增多,他们或者讲授西文,或者专门阅读翻译书籍,虽似竭尽全力,但有的学者诵文而不解其义,或解其义而无意实行,我们对于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不能不怀疑的。我们的怀疑在于这些学者和士君子都只知道做官,而不知道自己兴办事业;只知道居于政府上位之术,而不知处于政府辖下之道,还是不免染有汉学家的旧习,就象以汉学为体披上西洋外衣一样。
    试举实际例证来说明。现在洋学家们全都出入宦途,自己举办事业的屈指可数。其目的不仅在于贪利,又因生来所受教育先入为主,只着眼于政府,认为不是政府的事就决不可做。有了这样的成见,就只想达到他们平生所抱“青云直上”的志愿;就是社会上有名望的大人先生们也不能例外。
    他们的行为虽似乎卑贱,而其用意却也不必深咎,因为他们的用意本来不坏,只是不知不觉地沉溺于社会风气罢了。有名望的士君子尚且这样,天下人哪能不效法他们这种风气呢?
    一个青年学生只读了几本书就想做官;有志经商的人仅只有了几百圆资金,便想假借官府的名义来做买卖。设立学校要官许,传教要官许,甚至牧羊养蚕也要官府允许,大概民间事业中十之七八都是与官府有关的。因此,举世人心风靡,羡慕官,依赖官,害怕官,谄媚官,丝毫不能发挥一点独立的真精神,其丑态实在是不忍卒睹。譬如现在出版的报纸及各方面的上书和条陈之类,也是一个例子。出版条例虽不甚严,可是报上不但绝对不登载触犯政府忌讳的事,而且官方如有些许美事,就加以过分的称赞,简直和娼妓向客人献媚一样。
    再看上书与条陈的文章,通常是极其卑屈的,其中尊崇政府如神明,自卑如罪人,使用一种不象社会上同等人物交往的虚文,恬不知耻。读了这些文章,只能想象他们都是狂人。但是现在发行报纸或向政府上条陈的人,大概都是社会上的洋学家。就其个人本质来说,不一定是娼妓,也不一定是狂人,其所以这样的不诚实,是因为现在社会上还没有首倡民权的实例,人人被那些卑鄙的风气所制,同流合污,所以不能表现人民的本色。概括言之:我们可以说现在日本还只有政府,而没有人民。所以要彻底改革人民的风气,推进社会文明,也不可专靠现在的洋学家们。
    如果上述论点不错,那么推进我国文明维持其独立就不能单靠政府,也不能依赖洋学家们。我们这些人不仅要在愚民的前面先做出榜样,还要做洋学家们的先驱,给他们指出方向。现在想想我们的身分,固然学识是浅薄,可是有志于西洋学问已久,在国内又是处于中人以上的地位;晚近的改革事业虽不是我们为主兴办,却曾暗中助成。即令没有发挥助成的力量,而世人看到我们欢迎改革,也一定会把我们看成是改革家;既负有改革家之名,又处于中人以上的地位,世人就会把我们的行为当作范例。那么带头示范就是我们的任务了。
    凡事与其下令推行,不如采用说服方法,说服又不如做出实际事例给人家看。政府只有下令之权,如果说服人民和示以实例系属私人之事,我们就应当站在个人的立场,或研究学术,或从事贸易,或讨论法律,或著书立说,或发行报纸等等,只要是不超过人民本分的事,就要大胆去做。我们严守法令,按理办事,如因政府不守政令而受到委屈,还是不要屈服,据理抗争,这就象是给政府当头一棒,革除旧弊,恢复民权,诚为今天当务之急。本来私营事业种类很多,做这些事的人也是各有所长,并不是要所有的学者都来从事于此。我的目的不在于示人以办事的技能,而在于使世人知道举办私营事业的方向。费一百次劲去说服人,还不如示以一次实例。现在由我们来树立办理私营事业的实例,就可以使人们知道,人间事业并不能单靠政府来做,学者站在学者立场,商人站在商人立场,都可以兴办个人事业。政府是日本的政府,人民是日本的人民,那么人民就不应害怕政府,而应靠拢政府;不应疑惑政府,而应亲近政府。如果懂得这个道理,人民就会渐渐知道正确的方向,上下之间原有之风气也会渐渐消灭;才会产生真正的日本国民,使他们不致成为政府的玩具,而成为刺激政府的力量。从而学术、商业和法律就自然会各得其所,国民与政府的力量亦能平衡,才可以维持全国的独立。
    概括起来说:本篇是讨论现在的学者协助政府完成独立的两个途径,即参加政府做官和在政府范围以外办理私人事业的利害得失,并且赞成后者。如果详细研究世间的事情就可以知道,无利必有害,无所得必有所失,不会利害得失参半的。我们并非有所为而主张私营事业,而只是将平生所见到的加以论述,如果社会上有人拿出确证来批驳这个论点,明白指出私营事业之不利,我们还是乐于接受,不过,举办私营事业想必不致贻害于天下吧!
    附  录
兹将有关本篇的几个问题②附记于篇后:
一、问:兴办事业,是否不如依靠强有力的政府为便?
     答:推进文明不能专靠政府的力量,其论点已详本文。
并且由政府兴办事业,已经实验了好几年还没有奏效。私人办事虽亦难期必成,但是,既然在道理上还明显有希望,就不可不试。如果在未试之前即怀疑其能否成功,就不能算是有勇气的人了。
二、问:如果有力的人物离开政府,使政府缺乏人才,岂不有碍公务?
    答:决不如此。因为政府现在正患官多事少,如果实施简事裁员,必能整顿政务,把多余的人员用到社会上,可谓一举两得。并且政府事务庞杂,就会把有用的人置之于无用之地,那不是个好办法。况且这些人虽然离开政府,却并没有到外国去,仍然住在日本,做日本的事,又何足虑?
三、问:若于政府以外聚集许多人来办私营事业,好象自成一政府,会不会使政府的权限旁落呢?
    答:这是小人之见,办私营事业的人与办公事的人都是日本人,只是站在不同的地位上办事,实系相辅相成,共谋全国的利益,他们不是敌人,而是真正的益友。如果办私营事业的人犯了法,尽可以处罚,这是毫不足惧的。
四、问:也有人想办私营事业,但恐离开宦途以后,别无谋生之道?
    答:这不是士君子应说的话。
    因为既然自命为学者,又关心天下事,岂是一个没有技能的人?用技能来餬口,并不是难事。在政府里执行公务和办理私营事业并无难易之分。如果认为办公事容易,所得的利益比私营事业多,那他的利益可以说超过实际的才干了。贪图超过实际才干的利益是君子所不屑为的。至于一无所长,侥幸进入宦途,贪图薪金以便奢侈享受,还要视同儿戏地谈论天下大事的人,就不是我们的同志了。
① 这是根据作者在明六社的会议上的讲演改写的,发表后曾引起加藤弘之、森有礼、西周等人的反驳。——校者
② 这是作者在明六社的会议上讲演后,根据提问和反驳作的回答。——校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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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劝学》第三编

by chenweiyong 2009/1/20 15:00:27

《劝学》第三编
   如果要保卫我国,就必须使全国充满自由独立的精神,人人不分上下贵贱,都把国家的事当作自己的事,智者、愚者、瞎子、明眼人,都必须尽国民应尽的责任。
第三编(一八七三年十二月)国与国平等
   我们在第二编曾提到,富人与穷人,强者与弱者,人民与政府,其权利都是平等的。现在我们再把平等的观念扩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论述。
   国家是人的集合,日本国是日本人的集合,英国是英国人的集合。日本人也好,英国人也好,既然都是生于天地间的人,就不应互相侵犯对方的权利。就如同一个人不应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一样,二个人也不应侵犯另外二个人的权利。百万人、千万人也是同理。事物的道理不会因人数的多寡而改变。
   现今世界,有些国家因文明开化,文化与军备都很进步,是富强的国家;有些国家因野蛮未开化,文化与军备都很落后,是贫弱的国家。一般而言,欧、美诸国是富强国家,亚、非诸国是贫弱国家,这种贫富强弱,是各国不同的境遇。可是,如果因为自己的国家富强,就以富强的力量来压迫贫弱的国,就犹如相扑力士凭着他的腕力把病人的手臂折断一样。这样做就侵犯了他国的权利,是不可饶恕的罪恶。
   日本现在虽然不及西洋诸国富强,可是权利上彼此平等。因此,如果那一天权利被他国侵犯,日本应奋起抵抗,即使与世界各国为敌也无所畏惧。就如初编第六页所说,所有的日本人民即使牺牲生命也必须维护本国的尊严。
   此外,贫富强弱的状态并非天生注定,人的努力与否,可以改变这种状态。今天的愚人可以变成明日的智者,昔年的富强也可能变成现在的贫弱,古今不乏其例。我们日本人如果从今天起,发愤求知,培养实力,先谋求个人的独立,继而达到国家的富强,则西洋人的力量有什么可惧的呢?讲道理的,我们与他交往;不讲道理的,我们击垮他,如此而已。「个人的独立」可以达到国家的独立便是指这事。个人的独立可以达到国家的独立
   如前所述,世界上每个国家虽然都是平等的,可是,一国的人民如果没有独立的精神,就无法确保那个国家独立的权利。这事我们再详论如下:
第一,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会爱国。
   所谓独立,是指自己能够支配自己,没有依赖心。自己能够判断事物的是非,而采取正确处理方式的人,便可以不依赖别人的智慧而独立。自己能够劳心劳力养活自己的人,便可以不依赖别人的金钱而独立。如果人人都没有这种独立心,只是想依赖他人的话,那么全国的人都是依赖者,而没有接受依赖的人了。这就犹如全国人民成了瞎子的行列,没有明眼人牵引他们一样,这是多么危险啊!
   论语中有句话,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」意思是说,民众大多是愚蠢的,因此贤明的统治者不必告诉他们什么道理,只要下命令要他们遵守就行了。孔子的这种主张实在大错特错。
   一国之中,才德兼备有能力统治民众的人,一千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人。假定现在有个国家人口为一百万,那么其中只有一千人为智者,剩下的九十九万九千人为无知小民。才德兼备的智者统治这些小民,或像自己的孩子般疼爱,或像家里的绵羊般饲养,有时胁之以威,有时施之以恩,软硬兼施地要人民走往预设的方向。在这种情况下,人民自然而然地听从统治者的命令,不会作奸犯科,社会一片祥和。可是如此一来,这个国家的人就分成了主客二种人。主人是那一千位智者,负责统治工作,剩下的则是对统治一无所知的客人。客人既然完全依赖主人,把责任完全交给主人,自然不会担忧国事。
   如果只是国内的事,那还没什么关系,可是一旦与外国发生战争,那就糟了。无知无力的小民虽不至于倒戈投向敌军,但是他们会认为自己不过是客人,何必冒着生命危险抵抗敌人呢?因而逃之夭夭。如此一来,这个国家的人口表面上有一百万人,可是一旦碰到要保卫国家的时候,实际人口就变得非常少。这怎么能维持一国的独立呢?
   因此,如果要保卫我国,就必须使全国充满自由独立的精神,人人不分上下贵贱,都把国家的事当作自己的事,智者、愚者、瞎子、明眼人,都必须尽国民应尽的责任。英国人把英国当作自己的祖国,日本人也应该把日本当作自己的祖国。祖国的土地不是别人的土地,而是我国人的土地。爱国就如同爱自己的家一样,为了国家,不仅财产可失,拋弃生命也不足为惜,这就是报国的大义。
   虽然一国之中,施政的是政府而受统治的是人民,可是这只是为了方便,双方各担任不同的角色罢了。碰到国家的尊严遭受威胁时,人民岂有将国家的命运完全交给政府,自己则在一旁隔岸观火之理呢?任何一位日本人或任何一位英国人,既然拥有该国的国籍,就有住在那个国家,在那个国家生活的权利,既有那样的权利,就有随之而来的义务。
   战国时代,骏河的今川义元率领数万军队去攻打织田信长,结果中了信长的计谋而大败,连头都被砍下。骏河的军队听到这个消息后,如树倒猢狲散般,不战而逃。当时威名远播的骏河今川政府就这样于一夕之间,了无痕迹。
   可是相反地,二、三年前,法国与普鲁士之间发生战争时,法国一开始就打了败仗,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还被普军生擒,法国人却不因而绝望,反而更加发愤图强,拋头颅洒热血,全力抵抗普军。双方经过数日的攻防之后,终于讲和。法国还是法国,并没有灭亡。
   拿今川的事与此相比较,真不可同日而语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因为骏河的人民完全依靠义元一人,他们都把自己当成客人,没有一人将骏河视为祖国。相反地,法国有很多报国之士,他们将国难当成自己的事,不必等旁人劝说,就自动自发地为祖国而战。
   由此可见,在对抗外国保卫祖国的时候,愈是有独立精神的国民就愈爱国,愈是没有独立精神的国民便愈不爱国。
第二, 在国内没有独立地位的人,与外国人接触时,也不会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   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一定会依赖别人,依赖别人的人一定会怕别人,怕别人的人一定会阿谀别人。经常怕别人、阿谀别人的人,日子久了,就会习惯这套模式。他们的脸皮厚如铁甲,该羞耻的不以为耻,该主张的不敢主张,一看到人就反射性地弯腰。俗话说:「习惯为第二天性便是指此,一旦习惯了,就很难改过来了。
    例如,政府现在已准许平民拥有姓氏与骑马的权利,法庭的制度也改善了,表面上好象与士族平等,可是习惯依旧没变,平民的根性仍然无异于往昔。他们的用语卑屈,对人低声下气,碰到地位比自己高的人就讲不出半点主张。叫他们起立就起立,叫他们跳舞就跳舞。其顺从的模样,犹如家中养的瘦狗,一点儿骨气也没有。
    在昔日旧幕府实施专制政治的时代,人民没有骨气不仅不会造成施政上的障碍,反而有利于统治。因此,幕府官员便故意让人民无知,强迫人民顺从。可是今天,日本既然开始与外国交往,这就成了很大的弊害。
    例如,乡下的商人想要与外国人交易而诚惶诚恐地来到横滨,他们看外国人体型高大便吓了一跳,看到对方钱那么多也吓了一跳,看到外国商馆的宏伟建筑又吓了一跳,看到轮船的速度之快再吓了一跳。吓了这么多跳之后,他们已经魂飞魄散了。接着,他们与外国人接触,开始进行交易。这时,又被对方精明的讨价还价方式吓了一跳,或者如果对方语气强硬,则岂止是惊吓而已,简直被吓呆了。结果,明知对方出的价钱不合理,也不由自主地接受,不但蒙受了损失,也蒙受了耻辱。
    这不是一个人的损失,而是一国的损失;这也不是一个人的耻辱,而是一国的耻辱。为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事呢?那是因为这位商人与他的父祖们,世世代代都没有呼吸过独立的空气,经常被武士欺压、被官老爷斥责,久而久之,奴性渗透到骨髓里,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洗净。像这种没骨气的小民,一碰到目中无人的外国人,自然是胆颤心惊。这就是在国内没有独立地位的人,对外也无法独立的明证。
第三,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,会狐假虎威做坏事。
    在旧幕府时代,有些人假借大名的名义放高利贷,借钱者若还不起钱,就抬出大名的权威,逼迫对方还钱。今天虽然已经没有这种事了,可是或许有人会假借外国的权威做坏事。今后万一政府允许外国人在日本各地自由居住,而又出现这类假借外力的恶人,那可就成为国家的一大祸害。
    以上三点所言,都是因为人民没有独立心而发生的弊害,因此爱国之士不论朝野,应先谋求自己的独立,倘若还有余力,便帮助他人独立。父兄帮子弟独立,教师劝学生独立,士农工商全民都独立之后,自然可以保卫国家。
  总之,政府与其束缚人民,自个儿忧劳国事,倒不如解放人民,与人民同甘共苦,才是明智之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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劝学 第二编

by chenweiyong 2009/1/20 14:58:42

第二编(一八七三年十一月)前言
   「学问」的意思很广泛,有眼睛看不见的精神的学问,也有眼睛看得见的物质的学问。心性与神灵的研究,或哲学等,属于精神的学问;天文学、地理学、物理学、化学等,则属于物质的学问。但是无论是什么学问,其目的都在于增广自己的知识与见闻,并藉此养成判断事物的能力,以及明白身为人所应背负的使命。
   为了增广知识与见闻,除了多听别人的经验谈之外,当然必须读书。而为了能够读书,自然必须识字。可是,如果像过去的人那样,把识字当成是学问的全部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文字只是从事学问的工具而已。就像盖房子时必须有铁槌、铁锯,铁槌、铁锯是建筑工人不可或缺的工具,可是如果只有这些工具,而没有盖房子的技术,则称不上是建筑工人。同理只是识字,而不晓得事物的道理便称不上是真正的知识分子。俗话说,「读论语」而不知论语,便是这意思。
   国学者即使把《古事记》之类的日本古典背得滚瓜烂熟,而不知道米价的话,那就是处世学问的文盲。汉学者即使精通中国自古以来的道德与历史,而不懂买卖的诀窍的话,那就是理财学问的拙者。不只是国学者与汉学者如此,有些人投入数年的苦心、花了数百圆的学费,好不容易修得西洋的学问,却仍旧无法在生计上独立。这也是与活学问无缘的人,换言之,以上这些人都只是文字知识的掮客,他们的价值顶多和一本会吃饭的活字典相当。他们是无用的木偶,是妨碍国家经济的废物。总之,明白处世的方法是学问,调查金钱的出入是学问,了解时代的动向也是学问。只会读和汉洋书籍则不算是学问。
   因此,我将这本书的书名取名为《劝学》,绝不是要各位只读字。这本书的内容,有些是从各种西洋的书籍中直接翻译其文句,有些是介绍其大致的意思。这些内容无论是物质上的知识也好,精神上的问题也好,都是一般国民所应该知道的。真正的学问是什么?其根本精神是什么?这是我想告诉大家的。去年我所着的那册书是初编,这回写的第二编是将初编所叙述的精神更进一步详细阐述。今后打算继续出第三编、第四编。
   本书初编曾谈到,每个人一出生就没有上下的差别,都有其自由。现在再进一步详细说明如下。
   人之所以出生,是来自于天意,非来自于人力。人与人应该互相敬爱,各尽其本分,不得妨害他人。为什么呢?因为大家都是人类,都是天地间的创造物,就像兄弟是同样的父母所生,必须和睦相处一样。
  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。这里所说的平等,并不是指现实的状态,而是指基本的人权。如果谈现实的状态,那么贫富、强弱、智愚的差别显然很大。有的人住华丽的豪邸、穿漂亮的衣裳、吃山珍海味;有的人在陋巷租房子住,连当天的三餐都没有着落;有的人才智高人一等,成为高官、巨贾、掌握天下的政权与财力;有的人智力较差,一辈子只能靠兜售糖果饼干过活。换言之,有的人强如相扑力士,有的人弱如娇小女子,真可说如云泥之差。可是,如果从固有的人权来说的话,则每个人都是平等,没有一分一厘的差别。所谓人权,是指每个人的生命都很贵重,每个人的财产都不得被侵犯,每个人的尊严与名誉都不得被损伤。
   天创造人的时候,给了人肉体上与心智上的种种能力,让人能够遂行其生存权、所有权与名誉权。因此,这些权利不得被侵犯。大名的生命与苦力的生命,二者同样贵重。富商的百万两黄金与小贩的四文小钱,二者都是私人财产,都得受到保护。世间有一些错误的谚语,如「收税官与爱哭的婴儿」一样,让人束手无策。又如「父母与老板」都会作无理的要求。意思都是说,人有时候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人权。这种论调把现实状态与人权搞混了。
   收税官与农民,身分虽然不同,可是人权是一样。农民身上挨了一拳会痛,收税官身上挨了一拳也会痛;收税官觉得甜的食物,农民也觉得甜。厌恶痛、喜爱甜,这是每个人天生的欲望。只要不妨害他人,每个人都有权利满足欲望。这是人权。这样的人权,不管收税官也好、农民也好,都没有丝毫的差别。不一样的只是收税官富而强,农民贫而弱罢了。每个人的境遇不同,所以会有贫富强弱之差。可是,如果因为境遇不同,富强者便压迫贫弱者,那就是侵害了人权。这就好象相扑力士仗着自己力气大,就把旁人的手腕折断一样。旁人力气虽小,可是他的手腕也是很有用的呀!
   在旧幕府时代,武士与平民之间的差别很严重。武士威风凛凛,仿佛把平民当成罪人似的。例如,当时的法律规定,武士若觉得那一位平民冒犯了他,可以当场拔刀砍死对方而不负刑责。根据这样的法律,平民的生命简直不是自己的,而是借来的。平民碰到了素不相识的武士也必须低头鞠躬,在室外碰到了要让路,在室内要让席,甚至自己家里养的马都不能骑(译注:在幕府时代,骑马是武士阶级的特权。)这真是莫名其妙、毫无道理可言。
   武士与平民之间固然不平等,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不平等更甚于此。幕府这个大政府,以及三百个藩的小政府,他们任意统治人民,想怎么样就怎么样。有些地方或许较为慈悲,但是即使如此,他们也不承认人民的天赋权利。因此,人民的处境可说惨不忍睹。
  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,只是外形的强弱不同罢了,双方的权利则是平等的。农民种稻养活众人,商人从事买卖给世人方便,这是人民的工作。政府设定法律、惩戒恶人,保护善人,这是政府的职责。政府为了执行其职责,必须花很多钱,可是政府本身既没有稻米、也没有钱,因此,人民必须缴税给政府。这是政府与人民双方同意下所订的契约。
   因此,人民如果每年缴应缴的税,并且遵守法律,就是尽了人民的职责;政府如果将收来的税妥善利用,保护人民,就是尽了政府的职责。如此,双方各尽其职责,不违反契约,便没什么问题。
   可是,在旧幕府时代,政府的权力高高在上,底下的官员只要说句「这是替上头办事」,就住旅馆不给钱,坐船不给船资,雇用苦力不给工钱,更过分的是,还会向苦力强索钱。这真是太没道理了。还有,政府经常为了将军或大名个人的兴趣而大兴土木或做一些无益的事,如此浪费公帑,自然导致财政困难。此时,政府就会抬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增税,最常见的说词就是「报答国恩。可是,「国恩」究竟是指什么呢?
   政府口中的「国恩」,大概是指人民之所以能安居乐业,不必担心盗贼的侵扰,都是政府的恩德。当然,人民能够安心过日子,的确是因为政府的法令威力之故。可是,设定法律、保护人民本来就是政府应尽的职责,怎能说是「恩」呢?如果说政府保护人民是「恩,那么人民缴税给政府何尝不是「恩?如果说政府为人民做种种行政事务、裁判事务是沉重的负担,那么农民每收成十袋米就要被拿走五袋米,这也是很大的负担呀!如果要这样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那就没完没了了。总之,双方都同样地对对方有恩。若是如此,就没有理由只要求一方(人民心存感谢)。
  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恶劣的习俗呢?那是因为政府不明白人人平等的道理,误用了贫富强弱的外形,以至于富强的政府侵害了贫弱人民的权利。因此,身为人者,应该时时刻刻记得权利平等的精神。这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一件事。西方人把这称为reciprocity(相互对等)与equality(平等),亦即初编所说的万人平等。
   以上所述是站在人民的立场,要大家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。不过,如果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,则还有一些事必须论述。政府与人民本来是一体的,后来两者分工,政府代替人民制定法律,实行政治,人民也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。例如,今天奉明治为年号的人,就是与政府订定契约,必须遵守政府订的法律。因此法律一旦订定之后,即使有人觉得该法律对自己不利,也必须在法律修改之前,小心翼翼谨守法律的规定。这是人民的职责。
   然而,世间有一些无学文盲,他们无法分辨是非善恶,只懂得吃、喝、睡、醒;他们虽然没有知识,欲望很大,欺骗旁人,违犯法律,不知国法为何物,不知国民的本分为何物;他们很会生孩子,不会教育孩子。这些不知羞耻、不知法律的人,如果其子孙繁衍昌盛,对国家可说是有害无益。对这种人,讲道理是没有用的,迫不得已,只好以国家的权力压制他们。这就是世上何以会出现专制政府的原因。不只是我国旧幕府如此,亚洲各国自古以来也都如此。
   因此,一国之所以出现暴政,不一定全是暴君、暴吏的罪过,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人民的无知,是人民自己招来暴政。
   看看日本当前的社会,有些人受到煽动而图谋暗杀,有些人误解新政而发起暴乱,有些人以自力救济为名,袭击有钱人的家,喝酒、抢劫。这样的行为简直不像是人干的。面对这种贼民,即使是释迦、孔子在世,也一定想不出什么妙计,唯一的方法是行苛政一途。因此,如果人民想避免暴政就得赶紧读书求学,充实自己的才能品德,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到与政府同等。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劝各位读书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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